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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信息网 2020-10-30 450 10

给全国租客一个安稳的“家”

成都铁路运输学校

  租住房间内人数过多、房屋内甲醛等有毒物质含量超标、入住仅一周就被房东轰出、未退租房押金……在某线上消费者投诉平台搜索“住房租赁”,相关帖子不胜枚举。与此同时,市场的快速发展,又导致诸如租金贷、长租公寓平台“爆雷”等潜在新隐患随之产生。凡此种种,暴露了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欠缺,不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共计8章66条,内容涵盖加强对承租人的权益保障、对租赁机构的监管以及对租赁企业的扶持力度等内容。该《条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此次《条例》的出台,是过去一段时间中央和地方出台各类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文件的延续,并将为后续各类房屋租赁政策的出台起到指引作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住房租赁条例”纳入立法项目中,本次《条例》的出台是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地实施,意味着住房租赁会得到上位法的规范和保障。

  梳理《条例》不难发现,其中很多规定立足于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精准解决了租赁双方的很多难题。

  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条例》包括出租房室内装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不得单方面涨降租金、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房屋等诸多内容。

  《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这就确保了承租人的居住条件,也能够有效打击群租等不规范租赁行为。

  《条例》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是系统整合租赁市场大数据的先决条件。张波指出,一旦完善网签备案,政府就可以完善租赁市场管控,获得租赁市场供需的一手数据,从而建立起动态市场化的租金指导价格体系,有效遏制房租上涨过快。

  《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让租赁和借贷桥归桥、路归路。”刘洪章告诉记者,要为租金贷戴上“紧箍咒”,让缴纳租金向更合规的方向发展。

  同时,《条例》要求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

  条例出台后,将有效整顿租赁市场乱象,保障住房租赁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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